六部门联合督察环保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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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1:35 法制日报 | |||||||||
六部门联合督察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办公室将督办案件 本报讯(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17日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局等国务院六部门将组成六个联合督察组赴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严重挂牌督办企业的监管力度。据悉,六部门明确要求各地对这些企业提出治理措施、目标和
据介绍,“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至今年8月底,共检查企业39.6万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万家。目前,全国各地对重点行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2000年以来建设项目以及对有悖于环保法规“土政策”的专项检查基本完成。 据悉,对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的环境问题,采取以“专项行动”办公室名义进行挂牌督办,是今年“专项行动”的新举措。按照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中有关“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纷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敏感、污染较大、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截至9月9日,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了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名单,确定了413件重点污染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