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完毕去盗窃 福山区一考生接到“两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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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2:0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福山区一考生,高考后临时当保安参与盗窃,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又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现年20岁的福山青年蒋某是今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因参加完高考后,无事可做,遂到福山某单位应聘为临时保安员。其间,蒋某遇到从事废品收购的安徽人何某。何某在得知蒋某每月只有几百元收入后,遂点拨蒋某一个“生财之道”,让他把工厂的东西卖给何某。
今年7月29日19时许,蒋某经不住诱惑,趁值班时窃取了该企业仓库内的610mm线辊两个,卖给何某后得赃款140元,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3360元。昨天,福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在此之前,他已接到某高校大学专科录取通知书。(晓东培选松明) 责任编辑:孙毓波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