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6省(区)3市签订区域合作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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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3: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武汉9月18日电18日上午,在武汉举行的中南协作区第十一届省(区)市长联席会上,中南6省(区)3市的有关领导在三份区域合作办法上共同签字。这三份区域合作办法即日开始生效,这标志着中南协作区向区域经济一体化迈进了一大步。 中南经济协作区组建于1985年,由广东、湖北、湖南、广西、河南、海南六省(区)及广州、武汉、深圳三市组成。今年8月,中南协作区省(区)市政府秘书长会议在武汉举行
这三份区域合作办法的许多条款都具有很强针对性,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形成的市场壁垒、交通运输壁垒和旅游障碍,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在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广东、湖北、湖南、广西、河南、海南六省(区)及广州、武汉、深圳三市共签订经济合作项目152项,项目投资总金额302.2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