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缉”七种假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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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4:41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国家药监局昨天公布近期查实的七种假药。这七种假药包括:安徽省新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德臻·莪术油葡萄糖注射液”和云南昆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卓奇·黄藤素片”这两种夸大疗效的药品;四种药品盗用了正规制药企业的批准文号,它们是盗用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国药批准文号生产的“龙凤肾丹”,盗用安徽大东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批准文号生产的铂筋抗骨胶囊、力伟胶囊和消喘康胶囊;此外,市场上凡是标称根本不存在的“河北省宏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一律属于假药。
记者同时获悉,药监局将对医疗机构的麻醉、精神药品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宣布了新的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损毁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药品付款应该通过银行进行转账;公路运输必须有专人押送;药品验收至少要有两人开箱、记录并且验收到药品的最小包装。药品的出入库必须详细登记,实行批号管理;销毁药品时要在当地县级以上药监部门监督下进行,回收的麻醉、精神药品包装物要有专人清点,实施销毁。据了解,过去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对采购方式、押送人数、药品的验收入库手续、销毁回收等环节没有明确规范。这次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是对现有相关规定进行细化。(郭爱娣 戴菁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