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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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9:10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于其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的对田凤山问题审查的结果,田凤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以及礼金,折合人民币503万元。中央纪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免去田凤山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