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领取万元低保金 江西一民政干部被判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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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9:10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南昌9月19日电(记者李美娟)江西新建县一民政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兼任该县石岗镇民政所所长及民政助理员期间,多次冒名“低保户”领取“低保金”万余元。近日,新建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今年42岁的喻保华家住新建县石岗镇保卫村,捕前系保卫村党支部书记,在2001年1月份时曾兼任该镇民政所所长,2003年10月份所长职务免去后仍兼任民政助理员。法院审理查
法院同时查明,2002年至2003年间,喻保华还将已被批准享受低保的石岗镇低保对象余国生、吴帮安等8人的低保金以尚未批准为由,不予发放,喻保华自己则冒用这8人的名义按月领出低保金,并占为己有,此款共计人民币10138元。 两项“冒领”,喻保华共得低保金14874元。案发后,喻保华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喻保华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领的手段贪污低保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