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消协腰杆不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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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21:21 法制晚报 | |||||||||
9月18日法晚发出了《消协的腰杆为何挺不起来?》的“声音”,并认为政府必须对消协进行“充权”。 笔者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一方面,消协作为咱消费者的代言人,由过去躲躲闪闪、“犹抱琵琶半遮面”地从宏观上点评消费事件,转变为现在公开、明确、点名批评“霸王条款”,并通过向有关部门发送意见函的方式,挑战这些“霸王条款”,为消费者的利益辩护,
另一方面,由于消协的定位是非营利的民间组织,尽管需要政府的支持,但其不可能行使政府的“公权力”,故也不存在政府为其“充权”的问题。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消协完全可以用活用足这种“支持起诉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同“霸王条款”作积极的斗争。 作者:刘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