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遵义市质监局副局长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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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23:56 华夏时报 | |||||||||
中国原遵义市质监局副局长被判三年原遵义市质监局副局长被判三年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9-20 本报讯9月17日牞记者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牞原遵义市质监局副局长徐洪灿受贿一案近日已作出一审判决:徐洪灿犯受贿罪牞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牞去年5月牞徐洪灿任遵义市质监局副局长并主持稽查分局工作期间牞在打击“地条钢”专项活动中收缴了300余吨钢坯及模具。同年9月22日牞遵义长乐轧钢厂有关负责人找到徐洪灿获得了这批地条钢的销毁权利。之后牞该厂有关领导将5万元“好处费”送到徐洪灿家。 2002年春节牞徐洪灿还收了另一家轧钢厂送的1万元礼金。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