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立法讨论广征意见 学生建议规定校医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0:28 华夏时报

  本报上海讯近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长宁区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市三女中的两名学生代表首次参与了立法讨论,并提出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应增加校医资质规定的建设性意见。

  市三女中法学社的孙忱同学说,目前每个学校都配备了校医,但相当部分的校医并不具备医师资格。现实生活中,校医大都只会处理常见的感冒和轻微外伤,如果遇到比较棘
金牌会员免费游香港 人大附中网校招生中
新浪推出1G免费邮箱 百万免费礼品等你拿
手的毛病,校医大都只大概问一下后便一筹莫展,有的甚至连护士都不如,往往还是得送到医院去诊断,校医根本不会进行基本的前期处理。孙忱建议,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在条例中加入规定校医入行的最低门槛,让他们起码具备某种资质。

  在讨论会上,长宁区青保委的黄群指出,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教学要求,似乎过于一刀切,这条规定没有考虑到个别天赋较高学生的需求,学校和教师如对他们不进行提高式的教育,对这些学生来说,一个好苗子很可能就因此埋没了。(程贤淑)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