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的议案和建议咋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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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5:06 华商网-华商报 | |||||||||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议案提出后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二是转为代表建议、批评或意见处理;三是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
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是这样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走近人大(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