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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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5: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政府第五十九次市长办公会上了解到,北京市将调整对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放宽救助病种限制,降低救助起付线,扩大定点医院数量。 北京现行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危重病,未涵盖脑血栓恢复、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常见病,但实际上这部分费用支出很大。北京目前约有3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存在医疗困
北京现行医疗救助政策中,救助对象需自付1000元后方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导致部分低收入人员难以进入救助范围。北京市这次将起付线下调为500元。其中,危重病患者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慢性病、常见病等患者全年个人累计医疗救助支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按照现行政策,只有非营利性二级公立医院才能承担医疗救助工作。调整后,各区县在指定1至2所非营利性二级公立医院承担本地区医疗救助任务的基础上,将定点医院扩大到非营利性一级医院以及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救助对象可在上述医疗机构范围内指定2至3所就医,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20日 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