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向工商业户公布执法部门收费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7:5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日,安达市给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下发了一封公开信,公开了执法执纪部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具体规定。 公开信共有7项主要内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出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上级有关文件;经营性收费必须到物价部门报批,不准按上限收费;对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违反规定进行罚款时,必须由执罚者开具罚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不准直接收取现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