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兑了奖,拿啥来报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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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7: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董天刚为您报道 昨天,从资阳来蓉出差的巨先生,在一商家消费后,一张面值为10元的有奖发票中了10元钱。而在兑奖时,这张发票却给他带来了烦恼,商家的说法让他面临“两难选择”:要兑奖就不能报账、要报账不能兑奖。最终,巨先生兑了奖,但因不能报账,他实际上一分钱也没得到。
据巨先生介绍,在龙泉一家餐馆吃饭后,他刮开其中一张面值10元的有奖定额发票的兑奖区后发现中了10元的小奖。餐馆老板当场兑付了10元奖金,却把整张发票拿走了。巨先生声明是来蓉出差,需要发票回单位报账时,老板却称“要把有奖发票拿回去到税务局报账”,所以这张发票不能给他。“老板的说法听起来也有道理”,由于当时他赶时间,再说钱也不多,巨先生也就没有多想,兑了奖以后没要发票就离开了。 在回资阳的路上,巨先生怎么想都觉得奇怪:中了奖却没了发票,有这个道理吗? 昨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成都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后,该人士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商家对“代兑奖金”理解有误。成都目前推行的有奖发票分三个部分组成:发票存根、发票联和兑奖联,消费者中奖后可持未剪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成都市各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兑奖。而100元及其以下奖金,可由开发票的商家代兑,并留存兑奖联。也就是说,像巨先生的情况,商家只需要留下兑奖联到税务机关“报账”,发票联应该退还给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