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洞盗药“药业大盗”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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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7: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焱实习生孙颖)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中级法人民院获悉,日前,该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掏洞盗药”的王定新、杨廷俊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杨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1年5月,两人租用了双林中横路一套住房,事先在墙上打好了洞。此后,王定新化名“陈建伟”到四川恒达药业有限公司,以“现款现货”为诱饵,骗取了业务员李某的信任
随后,王、杨二人又故伎重施,先后在成都、宜宾、眉山等地,以不同的化名骗取8家药业公司的“人血白蛋白”、“罗氏芬”等药品,总价值高达100多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