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多少判死刑江苏有了标准引起争议一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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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8:22 都市快报 | |||||||||
据中国青年报为了让法官在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上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今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量刑指导规则》。该规则自公布以来一直备受争议。 江苏贪污量刑细则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那么,什么
反方:判案不是做算术题但有关法律人士说,事实上,《规则》无法甚至无权对“贪多少判死刑”这样的问题作出统一的硬性规定。比如,贪污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就可判死刑。但什么样的情节算“特别严重”?标准全在当审该案法官的心里。这是我国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用量刑规则把“收多少钱判几年”定得一目了然,会使法官如“木偶”,判案类似做加减乘除。 正方:自由裁量权易滋生腐败如何看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安徽省检察官协会会长、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长宋孝贤提出:“我国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贪污腐败案件,从10年到死刑,不仅尺度难以把握,还给司法腐败留有空间。”所以,江苏省的这个量刑规则开篇就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合法适度地行使。(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