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法规司:“奖励少生”仍要“处罚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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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0: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0日电 近期有报道说,在中国实行了30多年的“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将被“奖励少生”所取代。从今年起,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将得到政府的奖励扶助。那么,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今后是否只奖励不处罚?针对这个疑问,人民日报今天刊登了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的解答。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解释,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20世纪70年代开
近年来,各地普遍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给予优先优惠政策。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相关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 但是,今后,对违法生育者依然要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罚并重,这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时缺一不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