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声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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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0:26 每日新报 | |||||||||
公开使用“幕间小丑”、“不计法律后果的小人”等言词 据《新京报》报道作家梁晓声和吴戈间的纠纷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梁晓声使用“幕间小丑”、“不计法律后果的小人”等语言侵犯了吴戈的名誉权。判令其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上赔礼道歉。同时驳回了吴戈20万元的索赔要求。
据吴戈称,1997年9月,他所作的《虚幻的梦想———大陆首富牟其中真相揭露》一书被书商私自篡改为《大陆首骗牟其中》(以下简称《首骗》),之后《首骗》被宣布为非法出版物。吴戈说,他将该书分送给各界人士,其中送给了梁晓声三本。吴戈说,此后,在梁晓声所著的《梁晓声话题》和《99断想世纪末的证明》书中,梁晓声“编造”了两人见面时的谈话细节,用谎言来“包装”自己。 吴戈称其在1999年发表文章对梁晓声进行谴责和批评后,梁晓声“采取了极端丑化、侮辱、谩骂、恐吓的报复手段,在全国范围内长时间地对其人格、名誉进行了践踏和蹂躏”。梁晓声称,他难以找到中性的词语评价吴戈的人格。自己的三篇文章,是为了告知社会真相,基本属实。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晓声公开发表的一些用语,已超出正常评论的界限,属于贬损人格的侮辱性用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