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紧握法律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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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2: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朱百平 作为一个劳动者,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怎么办?15日西安晚报《下岗职工依法讨回公道》一文中,下岗职工马树华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劳动者,尤其是那些进城务工的打工仔、打工妹们,依法维权天地宽。
马树华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也是一名下岗职工。下岗后他经人介绍,在一家路桥公司谋得了一份月薪千元的工作。但谁能想到,他上班没几个月就被突然倒塌的桥柱支撑架击中头部,身负重伤,住进医院。之后不久,公司撤回护理人员,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使躺在病床上的他痛苦不已。万般无奈之下,他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说法。他先是通过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了自己是工伤。后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最后通过仲裁裁决,不但能够享受工伤待遇,而且医疗费也有了保障。 现如今如马树华这样的普通劳动者、打工者成千上万,不计其数。这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也时有所见。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后,处置的办法却各有不同。觉得人家惹不起,自认倒霉的有之;上演跳楼秀的有之;还有的为了讨回工钱,甚至不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长安路派出所曾侦破一起刑事案件,就是包工头拖欠多名甘肃籍打工者的工资。打工者多次讨要不着,将包工头三岁的儿子非法拘禁起来。最后这些打工者不但工钱没讨到,却讨来了一个明晃晃的手铐戴上了,着实可悲。 如此看来,采取非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明显是不可取的,劳动者必须走依法维权的路子。这就是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还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当用人单位明显地违犯《劳动法》时,还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但愿我们的每个劳动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能如下岗职工马树华那样拿起法律武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