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引发恶性案件,凶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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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5:49 新华网 | |||||||||
合肥晚报蚌埠讯(邓福民 骆涛)日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被告人万利云犯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时为限制责任能力,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8岁的被告人万利云(女)与被害人张某原为夫妻俩,后因经常争吵并曾遭张某殴打,双方感情破裂,并于2001年12月26日协议离婚。2003年上半年,两人
被告人万利云因与被害人张某关系不和且遭其殴打等原因,投毒杀害张某,并释放液化气毒杀其子未遂,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鉴于其作案时为限制责任能力,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予依法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