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可申请了解政务 政府部门须7日内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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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2:4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奇) 昨天,朝阳区纪委对外公布,要求政府部门应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对于申请进行答复。无特殊情况,政府部门未在7日内作出答复,该部门主管领导与直接执行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据了解,朝阳区已从9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首家推出政府政务“申请公开”制度,市民可以采用信函、传真、邮件形式向朝阳区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对于属于公
据统计,自今年5月《朝阳区政务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以来,朝阳区已受理群众申请政务公开的“申请函”共327件次。其中以问讯夜间施工证的审批过程与小区建设的具体规划为主。 朝阳区纪委纠风办工作人员李福硕表示,政务信息中含有某些涉及社会层面较窄的“冷信息”,也有一些属于信息公开不全面,实行“申请公开”能更适应群众需求、更具有实用性。同时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一些部门“犹抱琵琶半遮面”,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公开不够,实行申请公开,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实行申请公开,推进了政府工作方式的改变。从原来的政府公开什么群众知晓什么,到群众想知道什么政府公开什么;从政府什么时间公开,群众什么时间了解到群众随时可以了解到有关政府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