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农村买房为啥不给更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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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35 沈阳晚报 | |||||||||
9月17日,家住和平区的王老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夫妻二人都是因病退休,身体都不怎么好,尤其是老伴因为受糖尿病困扰,想找一个安静的环境静养。王老先生看到有不少城市人都到农村购房,也动了心,就到苏家屯区姚千镇后房村购买了两间房,但是办理更名手续的事儿,让老人没少受折腾。姚千镇有关部门告诉他,只能在农民之间更名,不可能给他更名。而苏家屯区建管局村镇办的回答更加干脆:依照有关规定,肯定不给办理。
对此,王老先生不理解地询问记者,现在农村人到城市购房都可以更名,为什么他城里人到农村购房就不给办理更名手续呢? 随后,记者与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办取得联系,一位王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市人不允许购买农村住宅。他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于这条规定的限制,就决定了城市人口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是不允许的。 另外,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第3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更加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宅是明确禁止的。记者常成钢记者电话:8881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