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医院将5.8万元医保赔付款抵作医疗费 湖北一非典病愈者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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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36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驻鄂记者钱忠军
张宏认为,非典患者免费治病不能收钱,因为湖北省规定治疗非典患者(包括疑似患者)全部免费,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统筹解决。“医院一方面拿了政府的钱,一方面又拿了本该属于我的保险公司的赔款。”张宏认为,保险公司支付给他的赔款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应归他个人所有。 被告:医院垫资数额大 黄冈市中心医院院长凌泽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根据国家财政部专员审计,截止2003年5月31日,该院用去抗非典资金为306万元,且医院住院部作为抗“非典”定点医院,被封闭4个多月,各种损失高达600余万元,而各级政府的拨款包括救护车和设备也仅51万元。 黄冈市中心医院办公室姚主任介绍,张宏出院后,该院多次找保险公司协商张宏的医疗保险问题,最终达成5.8万元的赔付意向。去年9月30日,保险公司赔付到位后,医院要求将该款作为医疗费交给医院入账。而按照正规赔付程序,应该是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然后持相关票据到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手续,但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张宏实际上一分钱没出,是医院先垫付,然后仍由医院出面去和保险公司商量赔付问题。 今年春节后,张宏和医院开始为这笔赔款争执,虽然当地卫生局几次调解,但均告无效。目前黄冈市黄州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下月中旬开庭审理。 (本报武汉9月20日专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