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规定—— 新司机肇事驾校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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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36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杭州9月20日专电1年以下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今后要追查相关驾校的培训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情况。这是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作出的规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上半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已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今年1至7月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因新手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 (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