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逗乐开玩笑写欠条 弄假成真被判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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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49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宁津9月20日讯 (记者 信明栋 通讯员 福明 义剑) 王某声称自己开玩笑给朋友刘某写下欠款2000元的欠条,不料被刘某以此为证据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在无法证明欠条是为开玩笑所写的情况下,9月17日,王某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决还款。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均是宁津县人,两人是生意上的朋友。去年,王某从刘某处取走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货款一直拖欠不还。刘某多次索要,王某都以资金紧张为由请求宽限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向刘某出具欠条,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就已成立,王某应及时清偿债务。王某称欠条是开玩笑所写,根据法律关于“当事人对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王某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但由于王某无法证明欠条是开玩笑所写,故其理由不能成立。最后,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