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食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9:0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农业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用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稳定供应为目标,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吃上放心食品。 通知强调,要加强源头控制,净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产地
强化检验检测,保证上市产品质量安全。要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检验检测工作,完善检验检测制度,把好产品上市关。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搞好市场监测,促进产销衔接。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市场供求、价格行情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积极引导产销衔接,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平稳运行。要加强市场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用农产品稳定供应和放心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