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隐瞒谎报拖延不报要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26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江海苹)昨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4个视察组就安全生产视察情况进行汇报,会上表示,将在全市建立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机制和救援体系,对发生事故隐瞒、谎报、拖延不报者将予以处罚。 据视察组工作人员反映,安全设备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贫乏、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是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整治迫在眉睫,当前
会上指出,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将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干部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疏于职守酿成事故或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会上要求,对发生事故隐瞒、谎报、拖延不报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同时,通过建立安全隐患监控中心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施严密监控,建立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机制和救援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