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行政执法要引入检察监督权 严防以罚代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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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4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耀闻) 广州市检察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等15个单位日前正式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的运作。 据悉,该程序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和立案监督的责任,为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建立协作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签署文件各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二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保障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机关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同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以防止“以罚代刑”;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相互协作。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其原因主要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不完善,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正是引入检察监督权,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规范、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腐败,对推动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具现实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