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跳舞过瘾竟邮购摇头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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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1:02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西研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西研】被告人曾在广州歌厅体验过服用摇头丸的感觉,回津后为了追求在朋友聚会时大家一起跳舞的“过瘾”感觉,竟用邮购的方式从广州购买大量摇头丸。昨天上午,被告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起诉称,今年 5月 19日,26岁的被告人宋某(本市人)从广州购买摇头丸和K粉后,以货物托运的方式运抵本市某货配站。当日下午16时许,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在被告人宋某的住地当场收缴了毒品摇头丸 500粒和K粉一包。经鉴定,摇头丸共计 150余克, K粉重50余克。 被告人宋某在昨天的庭审中表示认罪,他说,不久前他和女友去广州旅游时曾在歌厅里吸食过摇头丸,他觉得吸食以后感觉很兴奋,跳舞很过瘾。通过当地的朋友,他得知广州摇头丸的价格比天津要便宜很多。回津后便汇款从广州购买了大量的摇头丸,他本打算将这些摇头丸和朋友一起聚会时发给大家吃,他并不知道这就是犯罪。合议庭宣布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