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婚前公证”让人瞠目 丈夫若嫖娼存款归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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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1:02 生活报 | |||||||||
据《南京日报》报道对未婚夫不放心,竟列出“婚后不忠赔偿条款”去做公证;生怕丈夫日后变心,于是要求丈夫写下8万元的欠条,想公证给自己留个保障———如今,有些情侣在决定结婚时,想到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选购婚纱礼服、筹备婚礼,而是去做公证。 前两天,有一位女子来到江苏南京市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为她做个对未婚夫的“惩罚公证”。“他和我谈恋爱前就挺花心的,经常听说他同时和几个女人有暧昧关系!现在虽
在女子拿出的草案上,这样写着:如果婚后丈夫对自己不忠,比如找小姐、嫖娼等,那么丈夫存折上的所有钱款,都将归自己所有。(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