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以“低保”为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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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1: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黄全权刘菊花)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近日在此间透露,针对当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状况及面临问题,有关方面正着手探索和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临时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为补充,医疗、教育及住房救助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杨衍银是在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我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近几年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统计显示,截至2003年底,我国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已从2000年底的402万人迅速上升到2247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制度的实施正日益面临低保人数增加、资金困难、救助水平偏低等几大压力。 低保对象人数呈增加趋势,政府救济压力仍然很大。杨衍银说,造成低保人数增加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一些从“再就业服务中心”出来、又不能重新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其家庭,将可能进入低保;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相当多的农村人口将转为城镇人口,其中生活困难的需要纳入低保;农垦等实行行业化管理、情况比较特殊的企业,部分特困职工需要纳入低保;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和企业减员增效,城市就业形势仍较严峻,将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市以下地方财政落实低保资金的情况不够理想,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的地方尤为突出。 有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需要进一步救助。 “目前各地的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都是仅能维持一个家庭的一般生活需要。”杨衍银说,“如果家庭中有危重病人或子女上学,家庭支出就会大大增加,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救助措施,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低保对象的大病医疗等问题。” 杨衍银表示,目前民政部正积极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总结、推广部分地方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着手探索和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优惠政策和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争取为城市贫困居民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