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名严重校园暴力案凶手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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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6: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9月21日电(宋常青)甘肃宕昌县持菜刀闯入一小学砍伤2名村民和15名正在上课的小学生的被告人袁张各,于9月20日被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月29日8点半左右,甘肃省宕昌县秦峪乡羊古堆村村民袁张各持菜刀砍伤本村1名村民后,冲入该村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教室,砍伤正在上课的小学生15名。随后,袁张各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案件发生后,宕昌县公安局委托天水市精神病院对袁张各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袁张各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但并不能证明其在作案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凶手作案时手段残忍,情节十分恶劣,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但鉴于案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因而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张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宣判后,袁张各没有当庭提出上诉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