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申请“爱情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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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对情侣前往该市南海区公证处要求“爱情公证”,被公证处拒绝受理。有学者指出,那些希望通过一纸公证书“保护”爱情的做法本身就是“幼稚”和“荒唐”的。 最近,21岁的李先生和女友来到公证处要求作一个“爱情公证”。李先生的理由是,他与女朋友同居已有一年多,双方的感情都很好。可是,两人都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公证处的有关人士表示,爱情属于精神范畴,现在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因此不可以作公证。 佛山科技学院的安文江教授直言,爱情一旦被公证就变味了,一张公证纸又怎么能够保证人的情感不变呢?用一张纸来证明两个人有多“恩爱”的做法,既幼稚又荒唐,这恰恰表明在当前部分年轻情侣的爱情里游戏成分比较重。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