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作出规定:下访领导随行须带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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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3:51 济南时报 | |||||||||
新华社杭州9月21日专电(张继东)为更好地体察民情和正确把握省情,加强依法行政,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作出一项规定:凡省级领导下访去基层,必须聘律师为随行顾问。 记者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有关部门已挑选了22名律师当省领导下访时的“老师”。 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很多省级领导都将下访到基层,亲自掌握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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