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怒上法庭要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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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6:38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武汉9月21日专电 小孩被医院输入过期血袋里的血液后,父母态度迥异,孩子父亲与医院签订协议,用4万元“私了”,孩子母亲得知真相后,将丈夫和医院告上法庭。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今年6月,万某和丈夫罗某带着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症的8岁儿子小明(化名),专程从湖北天门市到汉阳某医院血液病治疗中心治疗。7月5日,该医院将来源不明、过
得知丈夫与医院“私了”此事,万某非常生气。今年8月,万某以小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该医院和丈夫告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已签协议书的第三条内容“此次为终末处理,不再遗留任何问题”,同时请求判令医院继续为孩子免费进行观察治疗、承担相关费用。因为“私了”被妻子告上法庭的罗某显得有些尴尬。他说,当时医院几次找他求情,无奈之下才签订了协议。 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说,原告方认为,将“问题血液”输入患儿体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非当事人所能确定,医院与丈夫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被告医院则认为,该协议是与孩子的父亲多次讨论后与医生签订的,是协议双方达成的共识,医院为此已支付4万元。至于原告提出有可能发生的“血液后遗症”问题,因为尚未发生,所以不可能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