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情侣申请“爱情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02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对情侣前往该市南海区公证处要求“爱情公证”,被公证处拒绝受理。有学者指出,那些希望通过一纸公证书“保护”爱情的做法本身就是“幼稚”和“荒唐”的。

  最近,21岁的李先生和女友来到公证处要求作一个“爱情公证”。李先生的理由是,他与女朋友同居已有一年多,双方感情很好。可两人都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登记 结婚。近来,李先生工作应酬较多,常很晚才回家,两人感情出现问题。为挽救这段感情,李先生带着女友到南海区公证处想公证其同居关系。公证员以不符合公证条例的要求为由,婉拒他们的申请。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