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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和实行秋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22 宁夏日报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4年“十一”放假7天(10月1日———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旅游、交通运输和生产经营等工作,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8日、9日、10日上班。

  二、今年秋季作息时间从10月8日开始执行,上午8:00———12:00上班;下午2:00———6:00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放假和作息时间。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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