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抢救死刑犯是作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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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54 新桂网 |
今年4月23日,湖北省房县故意杀人犯王治平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死刑,在等待省高院终审裁决的日子里,其病情加剧,生命垂危。房县公安局不惜财力组织抢救,13次将其从死神手中抢救过来。但与此同时,该县的许多老警察却无钱医病(据《楚天都市报》9月21日报道)。 看罢这样的新闻,多少令人有些唏嘘不已。死刑犯受到的人性化关怀与踏踏实实工作 的警察在医疗费上的待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反差,多少让人们觉得难以理解。有评论认为,这是房县公安局在作秀?事实上,用不着过多的观念厘清,对死刑犯等待最终判决结果期间,该不该救治,这似乎已经用不着过多的笔墨进行讨论。在这一点上,房县公安局的领导已经表述的非常清楚:一审死刑犯同样应该享有法定的健康权、生存权。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理念,房县不惜财力救治一个死刑犯,充分体现了宪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是我国民主与法治的进步。 笔者感到困惑的是,如果说对死刑犯尚能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进行救治的话,那么何以那些战斗在公安第一线的老警察不能报销自己的药费,只能举债延续自己的生命?如果说对死刑犯的关怀尚能落到实处,何以对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卫士们的生命质量如此忽视?显然,对待每个个体的生存权与健康权上,房县的相关部门并没有遵循同一原则。 房县救治死刑犯,固然是个观念上的可喜进步,但未能很好的解决数十位老警察的医疗费用,却依然让我们看到房县的相关部门对生命的一种漠视。我们也许无法说房县的此举是在作秀,但至少,房县救治死刑犯的做法,并不值得张扬。 辽宁 瀚海风 作者:瀚海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