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开始施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规章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10 河北日报 |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刘立)记者今天从省气象局获悉,我国首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据有关气象专家介绍,该办法的施行将对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产生深远影响。 据了解,各类气候站对周围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如国家基准气候站要求与铁路路基距离大于200米,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等。我省有国家基准 气候站、国家基本气候站及省基本气候站142个,但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城市规划中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我省70%的气候站有被迫迁移的历史。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气象探测信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影响了天气预报的准确率。据省气象局局长安保政介绍,即将实施的《办法》要求,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台站和设施。这将在极大程度上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