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望京创业最高获赠10万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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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0:16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侯利红报道昨天,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将开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创业推荐”服务。 据了解,需要推荐的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或工作经历、个人专长和特长、求职意向和联系方式等;最后毕业学校(国外)的学历证书(已认证);最后毕业学校的简单情况;回国创业的方向及项目情况等等。有意者可以向他们发送E- mail:LXFW-LXGS@chinatalents.gov.cn。记者从朝阳区获悉,《关于中国北京(望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出台。细则规定,留学人员到望京创业园创业,经审核批准,可获得无偿给予的最高达10万元的扶持资金。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