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桥客运站兑现诚信承诺——百元现金奖励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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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3:0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孙超)在省会做生意的王某在运河桥客运站坐车时,因遭遇甩客,便举报到了运河桥站。客运站经查实后,在给予车主惩罚的同时奖励王某100元。这是该站开展诚信奖励办法以来首例获得现金奖励的乘客。 9月14日上午,在省会做生意的王某在运河桥站坐车到保定,然后去雄县办事,车行至定州后,该车由于以前的纠纷被人拦下,王某要求车主退票,自己赶到保定去,遭到车主拒 绝。无奈之下,他自己打车去了雄县。回到石家庄后,王某到运河桥客运站投诉。办公室王晓勇在听完王某的介绍后,马上对照车票上的票号查到该车,并通知车主到站上接受处理。9月21日上午,车主王某来到站上叙述经过,他承认了甩客的事实。 根据规定,站上退给乘客王某定州至保定的客票费9元,并奖励他现金100元,同时,对车主王某提出严厉批评,并在诚信档案上扣100分。 据了解,今年9月16日,运河桥客运站出台了《关于开展诚信活动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凡举报站务人员服务质量问题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岗谋私行为,均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奖励;营运车辆甩客、倒客、卖客,服务质量恶劣,车内卫生状况差,经核实,给予举报人200—500元奖励。最高现金奖励达1000元。 王晓勇告诉记者,“十一”黄金周期间,希望广大旅客踊跃对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和站务人员的服务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即予举报人以相应奖励。举报电话:6834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