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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医疗救助制度 困难群众看病政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7:37 东方网-文汇报

      驻浙记者蒋萍通讯员王跃芳陈茂梁报道

      本报杭州9月22日专电 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决定对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省政府要求,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一般不低于人均3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

      人员以及市、县(市、 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实施救助。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有近80个市、县制订了困难群众医疗优惠政策,对普通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进行减免。一些地区为低保对象划出指定医院,或开设慈善门诊部,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可以凭证(卡)就医。据统计,去年全省直接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农村为6672万元,救助人数15.43万人次;城镇为1594.48万元,救助人数0.9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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