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不合格食品要“公告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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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7:50 深圳商报 |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邱创泓)广州市政府昨日宣布,即日起在全市开始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准入管理,将不合格、不安全食品堵在市场大门之外,同时试行不合格食品“公告召回”方式。 广州出台的有关方案提出,对于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由执法单位对其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并责成经营者在3日内公布“不符合安全标准商品召回公告”。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邱创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