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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紧急叫停报废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7:50 北方晨报

  本报讯谷茂辉记者常琳报道人们总能看到一些司机置他人和自己的安危于不顾,仍开着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大摇大摆”地上路。昨日,记者从交管支队获悉,最近这些司机要小心,如果还在驾驶这些报废车辆,交管部门会对其进行强制报废,并处以罚款。

  记者从鞍山交管支队了解到,目前鞍山有近700辆小型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鞍山稽查大队滞留报废车辆有232台,还有一些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还在上路运营,这些车辆占交通事 故肇事车辆的13%。按照有关规定,客运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企业车辆和自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鞍山现在每年都会增加8000多辆新车,然而,与车辆的更新速度相比,城市交通设施明显滞后。交通供需矛盾逐渐加剧。为此,近期公安交通部门已经会同客运管理处、城管分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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