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位副县长不忘贪财 灵山县原副县长贪污领刑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8:56 桂龙新闻网 |
灵山县原副县长、督导员谢秀祥在任副县长最后一年时间里,四处寻找发财机会,并将目光盯上灵山县计划生育基金会。后退居二线的谢秀祥和灵山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何进平一起疯狂敛财。近日,谢秀祥被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离任前计划捞钱 1990年,是谢秀祥任灵山县副县长的最后一年。当年,灵山县人民政府为成立计划生育基金会,从全县19个乡镇征收的超生、超孕费中上调经费共125万多元,但基金会却一直没有登记注册。此时,年满60岁的谢秀祥正好负责计划生育基金会的筹建工作,谢盯住了这个“发财”机会,想在自己离任前捞上一把,但由于当时她还任副县长,心存顾虑,二来她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搭档”,所以并没有下手。 退居二线找“搭档” 1990年12月10日,谢秀祥副县长任期已满,改任灵山县人民政府的督导员。但她仍掌握着计划生育基金会的筹建工作,这时候,她找到了搭档——灵山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何进平,指定何进平兼管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1991年,谢秀祥从基金会拿出18500元,租用灵山县人民政府的铺面作为基金会的办公场所,但一直空置不用。1992年3月25日,谢秀祥借口租期没有满,将这个铺面转租给黄某,谢秀祥从黄手里拿到24000元的租金后,并没有交给何进平入帐,而是直接装进自己腰包。 1992年4月3日,谢秀祥正式退休,但一直没有办理基金会的交接手续,继续以基金会负责人的身份管理基金会,并与何进平一起以各种名目侵吞基金会的钱款。自始至终,谢共贪污基金会4万多元。 双双落网齐领刑 谢秀祥和何进平贪污一事最终被群众举报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2003年5月26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进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谢秀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被告人何进平和谢秀祥不服,分别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钦州市人民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灵山县人民法院判决。 (卢荻 林红 蒙子飓) 来源:当代生活报 责编:金秀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