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下旬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入市要过九道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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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
不合格食品须“公告召回”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实习生 付兰英 通讯员 邱创泓 叶华新)广州市将从本月下旬起,在全市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准入管理。凡进入广州市场的食品,必须经过九个“准入关口”,不合格的食品将被“公告召回”。昨天,广州市政府公布了《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方案》。 据介绍,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重点食品共12类,包括米(制品)、面(制品)、食用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三鸟、酒、饮料等。管理的重点部位为全市各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大型超市、商场,同时适当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农民工聚集区域的肉菜(农贸)市场及墟市、食品零售店(档)延伸。 今后,食品可通过四条“通道”进入广州市场。 一是“标准准入”,即对国家、地方和行业已经制定强制性生产加工标准的食品,按规定标准入市经营。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含本市)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荣誉称号”直接进入市场; 二是“检测检疫准入”,即必须凭检测检疫证明入市销售的食品。 三是“市场抽查准入”,即对不能按照以上两种准入管理方式的其他食品,按规定抽样检测后,合格者才能入市; 四是“购销挂钩协议准入”,即市场、超市及场内食品经营户以协议方式与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厂家、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定点进货。 此外,食品经营者还应对市场食品进货进行查验登记,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入市。市场、超市进货时,要索证索票,否则将被严处。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将实行“函告警示”,令其限期将不合格商品撤下货架;对有证据证明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可能的商品,将对“问题食品”依法登记保存、查封或扣押;对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商品,除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求经营者在3日内公布《不符合安全标准商品召回公告》,“召回”不安全的食品。食品准入九大制度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进货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重要食品备案准入制度购销挂钩制度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质量巡查监管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市场食品准入七大目标 1.今年内各行政区必须有3-5个食品批发市场、肉菜(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全面落实食品准入管理各项制度; 2.全市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和重要食品备案准入制度,索证索票率达90%以上; 3.全市奶制品、豆制品、酒经销单位购销渠道合法清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和重要食品备案准入制度,索票索证率达到80%以上; 4.推动肉及其熟食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的产销“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试点; 5.初步建立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农民工聚集区域农贸市场(墟市)、食品零售店(档)的重要食品备案准入制度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6.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巡查制度,对全市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的巡查监管覆盖率实现100%; 7.基本建立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