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为中消协“把点评进行到底”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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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从一个比较表层的角度看,被消协“点评”的条款“至今半数以上没有修改”一事,是“消协的尴尬”,是“社会的尴尬”。但当我们从“消协点评”本身“必然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开始”的角度来看时,这就既不是“消协的尴尬”,也不是“社会的尴尬”,相反,它应该是消协和社会的进步 上周《中国青年报》有报道说,一年陆续点评五大行业29项“霸王条款”,至今半数 以上没有修改,“行业冷遇让中消协陷入尴尬境地”———昨天该报的报道又说,针对于此,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认为:“如果我们进行了点评与通报,却被漠然冷对的话,这不是消协的尴尬,而是整个社会的尴尬。”综合相关报道看,中消协的点评还是起到了相当效果的,不是浙商银行就表示将修改合同条款了吗?想想,普通消费者谁有这样的本事?因此,中消协完全可以仍然坚定信心,“把点评进行到底”———不过,也应该看到,“至今半数以上没有修改”,甚至没有反应的状况,确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强烈关注:是什么使“半数以上”企业、行业如此“顽强”?那些企业、行业真的“顽强”到了可以对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消协点评”如此不当一回事的程度吗? 对此,董京生认为,一是能够制定这些条款的企业不是一般的企业,他们在产业上的强势直接导致了对消费者的漠视;二是“消协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所能做的仅仅是提出问题,倡导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而不能针对这些霸王条款采取强制性措施”———我们以为,前者有待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进一步落实,在这一点上政府责无旁贷;而后者,赋予消协以行政职能显然于法无据,因而也不应该是消协所期待的。但是,虽然这些都是问题之所在,可作为代表消费者利益、为消费者服务的消协并非无能为力: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一方面,通过某些个案帮助消费者维权,另一方面,通过类似点评和抽查之类的方式,指导广大的消费者“用脚投票”———我无法直接制裁不法商家,总可以提醒消费者不买你的商品和服务吧? 或许,消协的人们还不十分清楚地知道,虽然被你们“点评”的条款“至今半数以上没有修改”,但当它们被几乎所有媒体公之于众时,它引起了读者(消费者)怎样的热烈关注———可以肯定,这必然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开始。 从一个比较表层的角度看,被消协“点评”的条款“至今半数以上没有修改”一事,是“消协的尴尬”,是“社会的尴尬”。但当我们从“消协点评”本身“必然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开始”的角度来看时,这就既不是“消协的尴尬”,也不是“社会的尴尬”,相反,它应该是消协和社会的进步。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要为消协鼓劲,要为中消协“把点评进行到底”的信心加油。 事实上,我们不相信,再强势的企业或行业真敢把消费者的“用脚投票”不当回事。而且,即便是那些“至今没有修改”的“半数以上”的企业或行业,他们真的把消协的点评不当回事吗?请不要相信———一般地讲,连这样一点基本的市场理智都没有的企业是难以存活的,古今中外的教科书以及市场案例都证明过这一点。之所以他们尚未“修改”,原因可能很多,但有一条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我们指导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力度还不够大———在这一点上,消协大有可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