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时医院停电成植物人赔3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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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新华社消息医院突然停电,监护室内为抢救七旬老太而准备的呼吸机停止工作,老人因此成了“植物人”。如此意外引发的巨额赔偿官司近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停电的辽宁电力中心医院赔付患者各项费用共32万余元。 2002年4月1日下午,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李老太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症状,16时被送到辽宁电力中心医院(以下简称电力医院)急诊,被诊断为“左小脑出血、枕骨大孔疝 ”。当日该院为老人开颅实施了左小脑血肿清除术,手术很成功,但她的呼吸状况不好,仍需呼吸机辅助呼吸。4月2日20点49分,医院邻近供电线路故障导致医院电压波动,由于医院未安装“失压延时装置”,变压设备出现问题,医院突然停电,呼吸机停止了工作,在场护士立即取来人工抱球呼吸器对老人进行抢救。21点10分左右,医院检修后再次恢复供电,才又改用呼吸机维持老人呼吸。然而昏迷中的李老太神志未能恢复,成了植物人状态。 事发后,李老太家属提出索赔,电力医院提出反诉,要求李老太支付住院费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理时委托沈阳市医学会作出了医疗事故鉴定书。其结论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应负主要赔偿责任。故判决电力医院赔付李老太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7万多元,并预付其2004年3月26日至9月26日的基本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4万元。并以此类推,以半年为给付周期,直至老人康复或死亡。 一审宣判后,李老太家属、电力医院均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沈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电力医院虽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有过错。最终判决电力医院赔付李老太各项费用共约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