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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下月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0:07 每日新报

  张琦

  新报讯 【记者张琦】 10月 1日起,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明码标价。国庆节后,相关管理部门将对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展开检查。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 标价规定》,10月1日起,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凡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的,均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据了解,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为配合该制度落实,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要素设置并发布明码标价式样。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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