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座谈会: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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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2:32 云网 |
云网9月23日消息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于昨日在昆明召开,会议对省、地、县3级检察院将于10月1日正式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明朝指出,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制度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顺应了诉讼民主的要求,反映了支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政治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方向,抓住关键,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要牢牢抓住公正执法这个关键,确保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以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李明朝要求,人民监督员工作影响大、涉及面广,需要广泛的社会支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帮助解决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为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牛绍尧讲话在深刻阐述了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后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为这项工作提供保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检察机关推荐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对进入人民监督员的人大代表的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要鼓励人民监督员忠于职守,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对人民监督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定期进行审查,促使他们遵守监督工作的程序、规定、纪律,保守检察工作的秘密;要注意从制度上研究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权利、义务、待遇,使他们发挥好作用。 (刘德安)(来源: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