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人”打假遇害,算因公殉职?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他应该得到什么赔偿?争议焦点集中在线人“工作关系” 本报讯实习生黄丽丘、记者林洁报道:一位从事了5年打假工作的专业线人,在一次“踩点”时被制假方活活打死。死者家属认为这是因公殉职,在历经一年交涉未果,死者家属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推上了被告席索要抚恤赔偿。昨天,此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暗访:假烟线人遇害 背景:案破家属得奖五万 死者父亲专门从江西赶来参加庭审,整个上午老人几乎没说一句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已经整整折磨了他一年。 死者邱某是江西宁都县对坊乡和洛口镇人。从1999年开始,他和两个同乡成为广东省烟草打假部门的专业“线人”,在潮阳、揭阳、汕头、惠州、广州等地专职从事卷烟打假活动,以领取“线人”举报费为生。2003年8月10日下午4时许,邱某等两名“线人”在普宁市军埠镇大长垅村暗访时,被当地制假者以抓贼为借口抓住,持铁锤、钢管、木棒、竹槌等凶器毒打致死,另一名负责接应的“线人”死里逃生。事发当天晚上,公安部门和烟草专卖部门就采取联合行动,一举查获了那个卷烟制假窝点,打人者也陆续落网并判了刑。 案件了结,死者家属得到当地烟草专卖机关的奖金5万元。 图:线人家属深受丧亲之痛(资料照片) 诉讼:“线人应属因公殉职” 争议:“打假只是悬赏合同” “家里最强的劳动力没了,他是为国家事业献出生命的,家属不应该得到一些相应的补偿吗?”一开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就提出了要省烟草专卖局赔偿11万元的诉讼请求。广东省烟草专卖局的代理律师则提出,“在法庭认定事实清晰的前提下,我们愿意就赔偿问题进一步调解”。 但双方始终无法对11万元的赔偿额达成共识。焦点集中在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与死者的关系上。 原告代理人认为,死者以专业线人的身份连续5年在广东省境内从事专业卷烟打假工作,为被告直接服务,与被告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他因协助国家烟草专卖部门的公务而殉职,理应按因公死亡人员抚恤标准获赔17万元以上。 而被告方则出示了在当地报刊上发布的悬赏广告作为证据,称与死者一直是一种悬赏合同关系,“线人”的称呼并不意味着是雇佣的工作人员。烟草专卖部门已经根据举报的信息,按照收缴的制假机械和假冒产品的具体数量给予了举报奖励,无需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 奖金:一条命仅值773元?分歧:已经包括人道补偿! 对死者家属领到的奖金5万元性质,双方也有分歧。 被告律师出示了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文件中“关于举报制假烟机、假冒商标卷烟奖励标准”,认为按这个标准计算,该次举报三个线人的每人举报费是773元,烟草专卖局发了5万元已经包括了人道主义补偿。 但原告方坚持认为,事发后进行的几次专项行动都是得益于死者提供的线索,其中缴获了几台卷烟机总价值就超过20万元。“一条命,就只值773元?唉……”原告方不停地哀叹。 专业打假“线人”遇害,算不算因公殉职?他应当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双方都在等待着法庭的判决。(晓航/编制) |